竞争性磋商的标书制作(编制投标文件需要注意什么呢)
什么是竞争性磋商,站在评委的角度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注意什么
竞争性谈判与竞争性磋商的异同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三章第二十六条中提到,政府采购采用以下方式:其中第三条为竞争性谈判,第六条为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在”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首用竞争性磋商一词,依据即为《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条规定,由此可见竞争性谈判与竞争性磋商的异同。
二者均属于法定采购方式,但竞争性谈判一词出现较早,最早出现于《政府采购法》(2003.01.01),而竞争性磋商则出自于前面提到的《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2014.11.29)。
从定义上讲二者的差别在于成立的是谈判小组还是磋商小组。从内容上讲二者的主要区别竞争性谈判采用最低价中标法,竞争性磋商是综合评分法。在适用范围、法定时限、重新评审标准上也有差别,其它方面大致相同。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8第16号文件,《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本规定第二条至第四条规定范围内的项目,其勘察、 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 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招标: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400 万元人民币以上;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200 万元人民币以上;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100 万元人民币以上。 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 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 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本规定自 2018 年 6月1日起执行。而之前这一规定相对应的标的金额为200万元、100万元和50万元。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各省多有滞后,大多参照原标准。
在评标实践中,主要接触竞争性磋商,在2019年,大约参与了20余项竞争性磋商的评标工作。从评标的角度我们去分析一下如何更有效的去编制投标文件。
评标过程一般分为资质审查、符合性审查、商务标和技术标。
评标的原则是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大多为代理机构编制,编制的内容不能与法律法规相冲突。那么,投标文件的编制就需要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去编制,评委也是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去逐条评审。
评委一般是3位,多是从省专家库中临时抽取的,有时也有一位甲方代表参加,也有专家担任甲方代表的,但已不多见,省财政厅对此并不提倡。
一、 资格性审查的注意事项
1、 要求带的原件必须带齐。
在某项目的评标过程中,发现其中一个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未能提供原件,当场否决了其投标,代理公司一般会出一个情况说明,根据招标文件第几条第几款的规定,你单位因何种原因给以否决投标的决定,当时请投标单位签字确认。
在竞争性磋商中,参与的单位大多为3家,因为合同标的较小。也偶尔有4~5家的。如果是三家,一家被否决,则此次招标不再进行,应重新招标。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第三十六条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虽然按照(财库{2015}124号文件,《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要求,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但在评标实践中,采用的不多,不足三家时,招标活动不再继续进行。
2、 要注意所带的证书不能过期,专业应相符。
同类的问题还是出现过,主要在一级建造师和二级建造师的证书过期,要求市政专业,提供的是建筑专业,不能提供安全员证书(B证)。企业资质证书已超出资质有效期,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以上情况大多会导致被否决。
3、 投标保证金要保证从基本账户流出。这一条有时不会出现在招标文件的条款中,但基本都会审查,如被确定,即被否决。在投标保证金的票单上有一项备注说明,不能漏填,要说明是为哪个项目提供的投标保证金。这种情况在评标实践中都遇到过。
4、 信用方面要看好投标文件要求提供哪几项,一定要提供齐全,去官网打印即可,但有的打印出来不能显示查询日期。
5、 资产负债表或银行的资信证明存在问题的不多,但也应引起重视。
二、 符合性审查的注意事项
1、投标人的名称要注意提供的各证书上应一致,这可能涉及到总公司与子公司的情况,也有可能单位正在办理变更,有的证书上已变更,有的正在办理,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
2、投标文件的签字和盖章要齐全。在2019年以前,遇到签字或盖章缺项的,会直接否决,之前执行起来略有教条和严苛。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8国务院令698号)第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一)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2019年之后,如果只有签字或只有盖章,则不会否决其投标,但在后续的评审过程中有可能会影响其评标结果。
3、投标文件的格式。在招标文件中对投标函、声明等一般会提供统一格式,应严格参照执行,就有评委认为某单位的格式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经评标委员会讨论,否决了其投标。
4、报价唯一。注意招标文件的限价。注意大小写的一致,和小数点的位置,这一点虽然不会导致被否决,一般评标委员会会要求投标单位进行澄清。出现两个报价的基本没有遇到。
5、关键内容的响应。
主要表现在投标有效期一定要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给出的去填写,短于或超出招标文件的约定都会不妥,短于约定,不符合要求,超出约定,有可能造成招标单位的责任期延长,在此不做展开。
合格标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即可,不要发挥,文中给出的是合格就填写合格,给出符合规范验收标准,照搬就行了。
工期方面按招标文件要求或略短于文件要求的工期,不能优化工期过多,如果评委认为你如何能保证按投标文件的要求按期完成,就要提供证明材料,也为进驻现场施工留下余地。
6、 投标文件的正副本数量和内容的响应及装订要求,这一条出现问题的不多,但也应注意封面与装订要求。
三、商务标
商务标一般占比40%,权重还是比较大的。小微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可享受报价扣除优惠,但只享受其中一项,不累计叠加。过去需要开具证明,现在只需要声明即可。
评委对清单文件的审核,如是本单位的造价工程师,要有执业印章和签字。如是委托其它咨询单位提供的清单,应提供委托合同。
清单中的材料价格偏差不宜过大,评委大多具有丰富的工程实践和造价经验。如出现偏差过大的情形,就要对所有投标文件的清单进行比对,易引起评委的质疑。
四、技术标
1、 技术标一般分为两部分,固定分部分和专家评分部分。固定分部分一般为近三年类似业绩,包括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业绩部分已不能作为条件限制投标单位进行招标或作为否决项,但会出现在固定评分部分,一般在5~6分左右。货物标的时可能会有专利得分,首先明确是否所有专利都有分值,还是仅有发明专利给分,如果在招标文件给出的条件模糊的情况下,评标委员会也会事先达成共识,以在同一标准下展开评标工作。固定分部分是评委在技术标中最关切部分,会反复核对,以免出现失误,这一项最容易引致投标单位质疑。
2、 作为评委其次关注部分就是列出的人员和设备清单部分,一般会综合比较后得出分值。人员和设备写的过多,可以提高分值,但也为进入现场后带来难题。建议投标单位综合平衡,成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和配备适当的机械设备。
3、 其它就是施工组织设计部分,近些年施组内容细化到专项方案已成常态。作为评委也只能适应这种趋势。但也应注意针对性,比如公路的项目中出现构造柱,电气的项目中出现试压,这种情况都出现过。三控三管一协调均会涉及分值,按招标文件给以各项的权重来确定详略。
4、 售后服务部分也应成为重点。在唐山的一个项目上,售后服务中写的地点是昌平,自然大打折扣。
五、二次报价
二次报价可以与第一次报价相同,但大多略低于第一次报价。
遇到过一次超出第一次报价的,评委直接否决了其投标。
总之紧扣招标文件是编制投标文件的准则。
综上所述,竞争性磋商于公开招标形式与内容上基本相同,只是多了一项二次报价程序。
在单位,参与了很多项目的投标文件技术标的编制,也参与了很多项目的评标工作,站在评委的角度对投标文件的一点理解,希望有所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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